建筑设计资质新标准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级别,具体如下:
甲级建筑设计资质标准包括:从事建筑设计业务六年以上,独立承担不少于五项工程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单位经营状况良好等条件。此外,还需满足以下要求: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三百万元;具备完善的组织结构,有健全的技术质量控制体系及质量保证能力;拥有相应的室内装修设计能力或工程配合协作设计能力,能够取得相关行业证书并有能力进行设计;近三年在建筑设计的年度营业额中能够独立承担较大规模的工程项目设计服务,并能按规定配备经营活动中相应的生产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技术人员配备需包括:总设计师、副总设计师及若干专业技术人才等建筑设计师多名。技术人员必须具备足够的工程设计经验,并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技术设备要能满足设计和开发需要,有固定的设计场所。甲级建筑设计资质主要承担城市大型公共建筑的设计及其他类型的建筑设计。此类设计内容广泛,涵盖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综合体、交通枢纽综合体等综合性设计项目。
乙级建筑设计资质标准则相对简单一些,主要承担中小型建筑的设计业务。对于具体的技术装备和人才要求相对较低。除了技术人员数量相对较少外,其他如经营场所、资本等方面的要求与甲级类似。乙级资质可以承担中小型建筑的设计任务,如住宅、商业建筑等。对于技术人员的要求包括技术人员数量相对较少,但同样需要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设计经验和技术水平等要求。技术人员也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认证和专业技能水平证书等资格认证条件。设计企业的实力评估还需考察企业在相关领域的从业经验及服务能力等因素。设计作品应符合当地的社会需求和市场趋势的要求以及企业的实力定位。在业绩方面需有固定的业务来源和客户群体并积累一定的实践经验和技术水平才能符合乙级资质的标准要求。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应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发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