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购房或偿还购房贷款:符合本市购房政策的购房人或参与家庭共同购房人之一且是共同借款人,且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时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住房子的居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同时,如果购房者已经办理了贷款购房业务并成功偿还贷款本息满一年的,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此外,如果购房人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付,且满足首付支付的相关条件,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对于符合支付条件的购房家庭来说,公积金中的资金可全额提取用于购买自住房,或者将本人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进行贷款申请买房的提取偿还房贷。如果购房人已经办理了自住房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组合贷款,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和银行自筹部分的首付款。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还可以再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进行还贷的还款类业务办理。需要注意的是,在上海市购房者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无需缴纳保险等费用作为购房的条件之一。但如果存在产权变更情形或其他特殊情况,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相关费用。此外,对于租房居住的居民来说,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
2. 租房或生活困难:如果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并且租赁上海市的住房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如家庭生活困难等也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来说租房者只要提供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和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和生活费用等支出。对于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还可以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解决生活困难问题。此外低收入或因病等原因导致的特殊困境下也有相关的公积金提取政策供申请者参考和申请。这些政策提供了灵活的公积金提取方式以满足不同情况下的需求同时也确保了公积金的使用价值得到充分发挥。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细节和流程建议直接咨询上海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